刊登日期: | 2019/10/31 |
發文日期: | 2019/10/28 |
發文文號: | 府教社字第1080206854 |
主旨: | 預告修正「苗栗縣政府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(草案)」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修正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 二、修正依據: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十二條及相關法令。 三、「苗栗縣政府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(修正草案)」如附件。 四、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教育處(社會教育科)。 (二)地址:苗栗市縣府路100號。 (三)電話:037-559689。 (四)傳真:037-324626。 (五)電子郵件:mping1007@ems.miaoli.gov.tw。 |
附件: |
|